02/CONTRACT

契約不是一張紙。
每一筆錢與每個期限都要對上。

成屋契約有許多欄位會依個案填寫;先看它是否把重要選擇寫清楚,再決定是否簽署。

結論先講:簽約時先對價金拆分、付款節點、貸款不足處理、原抵押權、稅費與違約。沒有寫清楚的欄位,不要用口頭理解補上。

1. 總價要拆開,不只看一個數字

成屋買賣總價款應分列土地價款、建物價款與車位總價款。核對時,先確認三者加總與你談定的總價一致。

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(應記載事項)第3點(內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;台內地字第1140150778號 公告)

2. 付款節點要有收據與通知依據

契約可列簽約款、備證款、完稅款與交屋款。完稅款在土地增值稅、契稅稅單核下後,依通知日起算的約定天數內支付;賣方收款時,應開立收款證明交給買方。

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(應記載事項)第4點(內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;台內地字第1140150778號 公告)

3. 原抵押權,先看會怎麼處理

標的若已有抵押權,契約應選擇處理方式,例如承受原貸款、授權貸款銀行代償並塗銷,或在買方不貸款時,由賣方在完稅款或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前清償並塗銷;賣方逾期未清償,買方有權從價金中扣除未償債務,在交屋款交付前代為清償。不要只看「有貸款」三個字,要看選的是哪一格。

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(應記載事項)第5點(內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;台內地字第1140150778號 公告)

4. 貸款不足,不同原因有不同選項

定型化契約依差額是否可歸責於雙方、賣方或買方,列出一次補足、解除契約或分期等處理選項。若差額可歸責於買方,通知日起的給付期間不得少於十個金融機構營業日。

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(應記載事項)第6點(內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;台內地字第1140150778號 公告)

5. 撥款與對保,是後段的關鍵文件

買方應依通知完成開戶、對保與用印等貸款程序。撥款可以約定匯入賣方帳戶,或先清償原抵押權後再撥付;若有本票或擔保的安排,也應在條款中看清楚。要注意:撥款委託書交給銀行後,除非房屋有建物現況確認書第五至七項確認事項不實的重大瑕疵,買方不得撤銷、解除或變更貸款契約與撥款委託,也不能要求銀行暫停撥款。

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(應記載事項)第7點(內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;台內地字第1140150778號 公告)

6. 稅費誰付,寫在契約裡

成屋定型化契約列出買方負擔印花稅、契稅、登記規費及保險費等;土地增值稅原則由賣方負擔。抵押權設定登記規費由買方負擔,塗銷原抵押權的代辦費由賣方負擔;簽約費、移轉代辦費、公證費與抵押權設定代辦費,則看契約勾選的負擔方式。

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(應記載事項)第9點(內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;台內地字第1140150778號 公告)

7. 違約條款,先看上限與催告流程

成屋定型化契約對列舉情形設有催告、解除與違約金安排。賣方違約時的違約金,以及買方逾期後可沒收的已付價款,均以不超過房地總價款百分之十五為限;實際是否符合解除條件,仍須回到個案事實與契約。

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(應記載事項)第12點(內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;台內地字第1140150778號 公告)
簽前 30 秒核對價金拆分、每一期款項、貸款不足的勾選、原抵押權處理、稅費分擔、交屋日與附件,應能在同一份契約或附件中找到。

常見問題

成屋價金要怎麼記載?

成屋定型化契約將總價區分為土地、建物及車位價款。

貸款不足時可以怎麼處理?

定型化契約依可否歸責於雙方、賣方或買方,列有補足差額、解除或分期等約定選項。

成屋違約金上限是多少?

定型化契約對約定情形的違約金,最高以房地總價款百分之十五為限。這是成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的規定,賣方是建商或公司時適用;向個人屋主買中古屋不當然適用,可在契約中要求比照。

本文依內政部公告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整理,實際以契約與主管機關規定為準;更新日期 2026-09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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